明年起,天津三级公立医院将设置总会计师这个岗位。通过建立完善的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天津市将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经济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防范医院财务风险,降低医院运行成本,控制病人费用不合理增长。

总会计师制度并非新概念

早在2010年,财政部、原卫生部修订并出台新的《医院财务制度》,就明确要求三级医院须设总会计师。

今年6月,国家卫计委财务司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三级公立医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意见》,其核心思想就一条——要在公立医院设立总会计师这一岗位,而且还给出了时间表:2018年底,全国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全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

据天津市卫生计生委的介绍,总会计师将负责规范管理、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督促医院各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合理组织收入,执行医疗价格收费标准等。

根据规定的职责来看,总会计师主要负责协助院长管理医院经济和运营工作,对院长负责并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参与医院重大财务、经济事项的决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通俗点说,这个总会计师是来管理医院财政的。如果再联系到新医改以来,各地卫计委先后下发的住院费用全部按病种付费、严格控制医疗总费用中个人自付比例等文件,从中就不难发现,设立总会计师,其加强经济管理的意味更加浓厚。

“这是一项重大的改革”

业内专家表示,“医院缺乏对优秀财会人员的吸引力,但大多数院长又没有财务专业背景,设立总会计师岗位之后,正好可以弥补院长在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运营效率方面的短板。”

此外,公立医院设立总结会计师,从对院长分权的角度说,意义极大。“外行确实不能理解院长的财务权有多大,而医疗专业出身的院长同时多么缺乏财务知识。所以此事对于院长主观或者非主观的财务权滥用都有遏制作用。”

陕西省山阳县卫计局副局长徐毓才认为,在医院设立专管财务与经济核算的“财务总监”不但关乎经济健康,而且关乎公立医院薪酬体系能否很好发挥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在一定程度上,关乎公立医院改革的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