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国资委发布192号文《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这个文件的力度之大,对ppp的影响很可能比前段时间发布的92号文《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更大。
通知明确提出要总额控制,一是科学决策:强调经济性,不得不计成本回报盲目上项目;在通过财政承受能力的项目中,优先选择发改、财政入库项目。

二是控制规模投资不允许超过上年净资产的50%,资产负债率高于85%或近2年连续亏损的子企业不得单独投资PPP项目、央企PPP负债需要有地方政府运营收益保证无保障项目可能面临退出或重新设计,不得只融资、不建设运营。

三是落实融资:资本金可以引入资管、保险和养老金,但要同股同权,不得担保、明股实债或劣后。

四是严格并表。

五是坚决整改:不具备经济性或存在重大问题的,该停就停,未开工的不开工。

这个通知对PPP来讲,央企是主要的社会资本方,现在央投资PPP企的趋势会收紧,对PPP总体来讲,有助于PPP的规范,对于民营资本来说,机会更多了。对于未来PPP,会是一个由量到质的变化。

文件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