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促进医养结合发展,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国卫法制发〔2017〕43号)要求,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应当符合相应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见附件1),主要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管理、疾病预防、老年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疗、护理,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急诊救护,安宁疗护等服务,有条件的可以采取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

二、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备案,并提交设置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设置医疗机构的决定和设置医疗机构的备案材料(见附件2)。

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备案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内容。

四、在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每年现场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在开业后3个月内进行第一次现场检督检查。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应当与周边医疗机构建立转诊协作机制,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成本大大降低  办医者不必“受伤” 

在没有这种管理转型之前,养老机构办诊所,成本高昂,其时间周期长到惊人,手续程序繁琐。

目前在国内,对开诊所有严格的要求。场地必须长期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且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以1名医生、1名护士计,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还要符合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现行诊所审批制度屡受诟病。因为它太慢太难了。严格的审核,确保医疗高标准,这是对公共利益的负责。可一旦它走入极端,习惯性地大包大揽,就会走向反面。

对医疗领域的创业经营者来说,慢就是一种伤害。时间是最高的成本,房租、水电、人力的经济支出每天都在流逝,没有审批就开不了业。每天烧钱,一烧就是数个月,这种办医成本,难免令经营者心急如焚。

现在,从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后,使办医者大大降低了创业成本。租多大的房子,聘请多少数量的医护工作人员,在哪里开诊所,如果管理者对这些细节要求过于严苛,审批过度,办诊所者往往会因此很受伤。

从前不久推出的中医诊所备案制,再到现在的养老机构诊所备案制,都让公众看到了一种管理转型的可喜景象。这种转型,是一种服务理念的进步,不但利于降低监管者的工作压力,提升工作效率,也能够给办医者有效减负。

有助于医养无缝对接

据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的老人已超过2.3亿,占总人口的16.7%。而据联合国测算,到本世纪中期,中国超过60岁的老人将有近5亿人,这个数字将超过美国人口的总数。

《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的结果显示,截至2016年,我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大致4063万人,占老年人口18.3%。

所以健康养老服务的发展将迎来一拨爆发。

医养结合是当前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一个方向。但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医疗和养老体系的割裂,卫生系统管医疗,民政系统管养老,造成“养老的不治病、治病的不养老”,二者不对接。正因如此,医养结合型的养老模式呼之欲出。

医养结合的“养”体现在生活护理、精神心理和老年文化方面,而“医”则体现在医疗康复保健、健康检查、疾病诊治、护理服务等方面。其最大优势在于,让老人享受到无缝衔接的养老与医疗服务。而养老机构的内设诊所就是为了方便养老机构内的老年人接受治疗、康复和护理等。医养结合既减轻了医院病床压力,又增加了养老院入住率,可谓双赢。

就现阶段而言,医养结合面临的困难还比较多。一方面,缺少资金、不能获得医疗机构身份、不能纳入医保定点,是发展医养结合的“拦路虎”。另一方面,涉及健康养老的民政、卫生、社保三条主线呈分立状态,医养结合受限于部门各管一段难以实现政策协同。

显然,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仅依靠市场自身力量是不够的,迫切需要将其机制化、系统化。这就需要加强顶层设计。

近年来,国家层面力挺医养结合。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提出,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在养老服务中充分融入健康理念,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支撑;

同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对医养结合工作更是作了许多具体部署,应该说,医养结合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政策支持。

除此之外,政府还应进一步完善政策扶持和法律规范,提供充分保障,做到“养者能医”。譬如,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实施“卫生准入、民政扶持、医保定点”等政策;同时也要建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市场化机制,鼓励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义工组织等积极介入。

此番国家卫计委“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的审批,实行备案制”的改革举措,无疑将有助于医养无缝对接。